学院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: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,推进学院惩防体系建设,按照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由学院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)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请各位领导于本周内(3月11前)到监察处办公室(B211)签订,并按照责任内容严格执行。
学院纪委办公室
2016年3月7日